基建安全管理制度
(1) 參加施工的工人要熟知本工種的安全技術操作規程,操作中堅守工作崗位,嚴禁酒后操作。
(2) 非本工種禁止操作,現場必須帶安全帽,禁止穿拖鞋或光腳,交叉路口要有危險標記,要有防護棚或其它隔離設施。
(3) 施工現場的腳手架、防護措施、安全標記不許自己拆動變更位置。
(4) 對起重機械和安全帶、安全網要定期檢查、保養,發現問題及時解決。
(5) 從事高空作業人員要定期檢查身體,經醫生診斷,凡有血壓高、心臟病、貧血等病不適合高空作業人員不得從事高空作業。
(6) 高空作業所有材料,要堆放平穩,工具應放入工具袋,上下傳遞物件不準拋擲。
(7) 高空作業要求衣服靈便,禁止穿硬底或帶釘易滑的鞋,遇到惡劣天氣影響施工,禁止露天作業。
(8) 梯子不得缺檔,不得墊高使用,使用時上端要結牢,下端采取防滑措施,禁止二人同一梯子上作業,高空作業地面聯系要有專人。禁止乘坐提升機上下樓。
(9) 拆除帶釘的板片,不得亂擲亂放,要求垛齊,避免傷腳。
(10) 帶尖、帶刃之工具,安放妥當,以免傷手傷腳。禁止使用無柄銼刀挫活。
(11) 干木結構安裝活,如各部件還未釘牢,不準停下休息。
(12) 危險部位的邊沿,坑口要嚴加欄護,封蓋,及設置必要的安全警示燈。
(13) 深槽施工保持做到坡度穩定,及時完善護壁加固措施。